我省林业系统现已基本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林业法制机构体系。省厅设立了政策法规处、林政资源管理处,并成立了独立的省森林公安局、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森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等林业执法机构;各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据统计,全省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411个,干警2800余人;木材检查站209个,检查人员2300余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108个,人员1700余人;各级林业工作站1000多个,工作人员5000余人。基本上形成了严密的林业执法网络体系。
自2006年全省开展“绿剑行动”以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均加强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要求,还开展了对执法文书的专项检查评比活动;全省木材检查站也开展了“执法质量年”活动。2006年12月,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厅属有关执法单位,对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首次大规模的综合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社会调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在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在全省通报,以此促进和规范全省林业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同时,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程序,简化办案环节,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省林业厅印制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木材运输类)》,2007年2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使用,将案卷格式、填写内容和归档要求予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