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指挥、办事机构
省、市、县都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全省共设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119个,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119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1个,县级107个。按机构性质分:行政单位25个,事业单位94个。各级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编制467人,实际工作人员523人。
从1987年开始,设立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现由熊盛文副省长担任总指挥长,省政府办公厅、林业厅、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监察厅、教育厅、交通厅、省武警总队、省气象局等23个单位列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定编9人,负责日常工作。2005年8月,经省编办批准,成立了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
二、森林消防队伍
森林消防队伍包括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三类,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县级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每队30人左右,实行聘用制,全年集中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专门从事森林火灾扑救;乡级以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每队30人左右,以乡镇机关基干民兵或干部为主,在高火险天气、重点防火时段,相对集中,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出击;村级以义务森林消防队为主,每队12人左右,由青年基干民兵或村民组成,在重点森林防火期,队员不外出打工,在家务农,发生火灾实行就近扑救。2006年,全省有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391支,队员9702人;义务森林消防队5378支,队员137824人。
三、护林员
林区成立护林队伍,主要从事巡逻监测,发现违反森林防火行为,及时制止,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2006年,全省有专职护林员27086人,兼职护林员47200人。
四、防火检查站
重点林区、高火险地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主要防止火种入山。2006年,全省有防火检查站302个,检查员11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