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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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城县2008年生态建设和灾后森林资源恢复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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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石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129”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产业发达、富民富县、和谐有序”的绿色生态林业为目标,坚持防治和保护并重,清理和整治并举,治标和治本相结合,认真开展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建设高效生态示范县,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造林绿化。以公路沿线、河流两岸、城镇庭院、单位绿化、荒山荒坡为重点,以油茶、毛竹、松、杉、及光皮树、杨树、泡桐等阔叶树绿化为主导,实施全民植树造林,全年完成山上造林3.1万亩,其中荒山造林1.1万亩,受灾林分的补植补造2万亩;平原造林1.5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2万亩,新造油茶林0.3万亩,使全县森林覆盖率比上年提高2%以上。 (二)保护森林资源 1、为了灾后尽快恢复林业生产,实行“三禁止、两不准、一停止”:即禁止采挖春笋,禁止采割松脂,禁止采伐非受损木竹;能继续生长的受损木竹一律不准采伐,今年内难以更新的林地一律不准采伐;停止对野生植物的采集、移植审批和放行。 2、整顿规范加工企业,关闭无证木竹经营加工企业。 3、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基本杜绝。尤其是要做好受损林木的保护,加强封山育林,加快森林自然恢复进程。 4、基本杜绝人为森林火灾发生。 5、不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危害现象。 6、无滥征乱占林地现象。 (三)改灶节能,单位不使用木柴做饭。 (四)积极申报审批国家级赣江源自然保护区。 (五)加快赣江源、通天寨、九寨温泉绿色生态建设步伐,打造生态休闲旅游胜地雏形。 (六)生态移民。2008年移民500人,达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步骤 本年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分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部署阶段(1月至2月) 成立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下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部门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阶段(3月) 县、乡(镇)村三级层层召开生态建设与保护专题会议,并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县范围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 各乡(镇)及责任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进行落实,按照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实施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好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加工企业的清理整顿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4、自查验收阶段(至12月底)各乡(镇)及责任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县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检查,同时各责任单位做好迎接县里考核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灾后森林资源恢复工作步骤 1、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对受损林木,首先进行保护,以免发生群体性滥砍乱伐事件。没有经过审批,一律不准进行采伐。 2、查明受灾情况,找准灾后森林资源恢复与培育的着力点,这是组织实施春季造林、补植补造工作,最基本、最关键的依据。一是查明因灾受损的林木种类与分布,掌握受冻林分内的主要树种,所处区域的海拨、坡向、坡位等相关因子,为补植补造树种选择和配置提供依据。二是查明因灾受损的林分类型与程度,掌握受冻林分的林种,受冻表现类型(倒伏、折枝、折梢、折干)、以及分布状况(零星、连片)等因子,三是查明因灾受损的林分面积与范围,掌握受损林分的具体面积和范围等因子,为灾后补植重造提供决策依据。四是查明因灾受损的苗木种类和数量,掌握冻害苗木的受冻程度、种类、数量等,为确定造林和灾后补植补造苗木调剂,合理安排容器育苗等提供依据。灾情的调查核实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3、编制灾后重建方案,分类施策,科学有序地开展灾后森林资源的恢复与培育。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年度作业设计,将重建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到小班。 4、组织实施。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重建工作。林地清理和补植重造由乡、村负责组织实施,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并组织好灾害材的收购、运输和销售。森林公安要负责林区秩序的维护。 5、检查验收。林地清理、补植重造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分期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1、成立绿色生态建设和灾后重建领导小组。 组 长:钟玉良(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 副组长:刘晓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林业、公路、交通、水务、水保、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公安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实行绿色生态建设目标管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绿色生态建设重要部门实施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分数达800分以上者为达标单位,评出乡镇前三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奖励,对县林业局等县直单位1.9万元奖励。对考核不达标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统一认识,宣传造势。 保护绿色生态,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干部职工和林农的切身利益,必须统一全县干群思想。要充分认识到,保护石城绿色生态森林资源,是我县今后生存的必由选择,是石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县的钢性任务,是保护江西母亲河水源涵养的保证,是全省人民的期待,更是永续利用、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 1、层层召开全县绿色生态建设专题会议,统一干群思想认识。 ①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参会对象为县、乡、村三级干部。全县副科以上干部、村委会书记与村长、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 ②各乡镇召开村组党员和干部会议。 ③各村召开全村群众大会。 2、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板报等一切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报道绿色生态建设和破坏森林资源的典型人和事。 (三)狠抓质量,讲究实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贯穿生态建设全过程。一是要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油茶、毛竹、马尾松、杉木、泡桐、光皮树等树种能适应当地气候且经济效益较好,要重点发展。并且大力营造针阔混交林,以提高抗灾减灾能力。二是要保证苗木质量。绝大多数苗木尽管受冻害影响,虽然生理机能受到影响,但气温回升后,仍能恢复生长,仍可使用,但要注意的是松杉苗木主梢冻死的不得使用,阔叶树苗木,叶片冻枯的,经换叶后,仍可用于造林。切忌见苗就用,不讲质量,造成劳命伤财。三是切实把好整地造林关,保证造林质量。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采取干部包乡、包片、包地段等责任制,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造林地段,不留死角。五是加强检查监督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在生态建设各个时期要深入第一线,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四)突出工作重点,讲究工作效率。 1、平原绿化: ①高标准搞好公路绿化,打造绿色通道。高速路、国道、省道两侧绿化宽度20米以上,每侧栽植乔木8行;县道绿化带15米以上,每侧栽植6行;乡道绿化带5米以上,每侧2行。成活率要求95%以上。 ②创建园林城市,大力绿化城镇。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即镇通村一条林荫大道,镇区一条园林式道路,一条河滨绿带,一块森林绿地,一个街头游园。 ③改善工作环境,搞好单位绿化。凡有院子的单位,必须进行美化绿化。 ④注重庭院绿化,打造绿色家园。每家庭园种植10盆花卉、5棵含笑、桂花、玉兰等常绿阔叶树种。 ⑤全民义务植树,搞好农村绿化。发动群众,利用房前屋后、四旁隙地,造好围村林。 ⑥防堤护坡,搞好河道两岸绿化。 2、荒山造林:多渠道开展荒山造林,要以单位造林、招商引资、专业大户造林为重点。重点发展油茶、毛竹、松、杉、杨树、泡桐、光皮树等高效益经济林和用材林。 3、灾后森林资源恢复:由于受灾严重,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的生产,一是着力抓好灾后受损林分的补植重造。要在保证计划任务完成的前提下, 优先安排新造幼林、工程造林受损的补植重造,以及城乡农村村庄周围、交通干线两侧受损林地补植重造。二是着力抓好毛竹林的抚育管理,禁止挖笋,进行砍杂,竹腔施肥,促使早日恢复竹林正常生产。三是加强封山育林。灾后重建要立足封山育林,自然修复。充分发挥本地区良好的水热自然条件,森林自身恢复能力,和经过多年的资源培育,林区的自然生态因子可以满足林木自然修复的立地生态条件等优势。通过严格的保护,使受损的林木与林分,通过自身的调整能力,达到林木生长,资源自然恢复的效果。四是为解决苗木紧缺问题,各乡镇要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容器育苗。 (五)责任落实和资金筹措。 ①高速路、国道、省道绿化及资金筹措,由高速办、公路管理部门负责。 ②县乡道绿化及经费,由交通部门负责。 ③乡、村道绿化及经费,由各乡镇负责。 ④河道绿化及经费,由水务与乡镇共同负责。 ⑤县城规划区内绿化与经费,由城管部门负责。 ⑥单位绿化与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⑦小城镇绿化与经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⑧庭院绿化,由各居民负责。 ⑨树种选择、树苗供应、技术指导,由林业部门负责。 ⑩荒山造林由林业部门搞好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筹措。 ⑾拓宽融资渠道。油茶、毛竹、松、杉、光皮树产业,可通过招商引资、民间融资、林权抵押贷款投资,发展专业大户造林;乡村道路绿化、小城镇绿化等公益性绿化,可以通过无偿出让土地权限、种植树木收入归投资者等方式解决绿化资金。 ⑿生态移民由县扶贫办和各乡镇负责。 (六)整顿规范加工企业。 加大木竹加工企业的管理力度,一是依法关闭无证经营加工企业。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经营加工台帐,登记木材来源,让其在阳光下操作。 (七)严厉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 1、严禁干部职工参与木材经销、加工经营。除依法取得林地林木经营权的干部职工外,凡参与木材经销的,从本方案出台之日起立即停止;凡出资入股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的,在该文下达后自动退出。违者由纪检、司法部门没收非法所得,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2、实施绿剑行动,坚决打击偷盗滥伐木材行为。森林公安增员增编,改善办公环境和添置先进办案设备,切实加强“三基”建设。 3、坚决查处森林失火的人和事。 (八)实施封山育林,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征占和公益林管护工作,建立“三防”体系,改灶节能。 县城、乡镇小城镇、公路沿线、河道两旁第一层山脊内,非经批准,严禁采石、采脂、开矿、取土、建厂等破坏林木及乱征滥占林地行为。林地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征占林地必须先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再由土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否则,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一律无效。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各乡镇建立森林防火基金5万元,乡镇配套5万元,合计10万元。二是加强森林专业扑火队的建设,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加强森林防火网络的建设,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转和畅通。 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偷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切实加强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严禁在公益林范围内进行商业性质的林木采伐,坚持做到公益林管护的“七个严禁”。 禁止圩镇居民、乡(镇)机关、学校食堂烧柴,禁止砖瓦窑烧柴、烤烟房烧柴,在一个月内完成改灶措施。从2008年起,严格限制烤烟烧柴,对烤烟烧柴,实行审批制度,进行限量管理,要全部烧煤烤烟,如违反者每个烤烟房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九)切实抓好生态移民。 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各乡镇必须认真执行《石城县2008年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扶贫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好生态移民工作。保证移民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需要,并逐步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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