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站(林木种苗和国有林场工作站)
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制订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苗木发展建设规划,审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和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林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负责对国有林场工作的管理,培训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